魅视科技: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于2025 年5 月19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6 日、2025 年5 月20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和《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近日,公司收到司农事务所发来的《关于调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本次变更前,司农事务所指派陈富来先生作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膺鸿先生 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先生已从司农事务所离职, 为便于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司农事务所现指派许鸿杰先生作 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接替吴膺鸿先生完成公司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 后,公司2025 年度审计的签字项目合伙人为陈富来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许 鸿杰先生。
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许鸿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8 年。201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3 月24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12 月开始在司农事 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经理,最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 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许鸿杰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形。 许鸿杰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 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司农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调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