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6,854.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5.85%,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26,854.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5.85%。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决策程序,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建国___________ 陈高才___________ 华 东___________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