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执行董事长王传华、独立董事刘建国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