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有效,经营管理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有效,经营管理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够保障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贷款按时偿还。本次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客观情况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拟和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主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风险,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严控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确保贷款按时偿还的前提下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敬敏先生及其配偶杨振茹女士对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页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到会独立董事签字:
段又生 | 金春阳 | 郭世辉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