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7  农心科技(001231)公司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一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3年9月6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C座百事特威酒店3楼多功能厅。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敬敏先生主持。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现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5,03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31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3%。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一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530%;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1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付馨仪律师、张怡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