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4-26  农心科技(001231)公司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审核并发表意见,对公司规范治理情况、财务会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管理、重大信息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3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23年度监事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0日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 1.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10.《关于确认监事2022年度薪酬并拟定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2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4.《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2日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工作内部控制运行有效,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财务报告及披露内容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财务错报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有效控制,进一步规范和减少了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为大股东违规担保或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制定有健全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

持续监督、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投资有关事宜的决策程序、方案制定、具体实施、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基于多方面因素考虑,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予以调整,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有序开展,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会计资料等各类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管理意图能够有效实施,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重要方面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八)信息披露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重大信息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控制公司重大信息的流转、传递和信息披露,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十)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互动易平台、电话、邮箱及有关合规平台和渠道积极与投资者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汲取投资者良好的建议和意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自觉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良好的证券市场形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有损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因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失效所引致的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潜在风险。

(十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全面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保持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的沟通,保持监督的独立性,增强监督的规范性,提高监督的时效性。

(二)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及其背景,审慎评估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三)及时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监督,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