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1231证券简称:农心科技公告编号:
2024-049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办理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办理有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7元,募集资金总额444,25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58,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1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9月24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宁夏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人、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格之路”)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9月7日与宁夏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 专户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 1200001532971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2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 | 72120078801400002342 | 研发中心项目 |
3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科技园支行 | 611301076013001944839 | 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 |
4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 1200001420068 | 研发中心项目 |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子公司上格之路拟于宁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募投项目“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原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科技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净额)将划转至前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开设、注销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募集资金、签署有关文件等相关事宜。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完成后,公司、上格之路将与宁夏银行西安分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适时注销原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科技园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办理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等有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等有关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办理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等有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等有关事宜,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开设、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募集资金、签署有关文件等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办理有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等有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等有关事项无异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农心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农心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办理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