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4  泰慕士(001234)公司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106,6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333,35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304高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666号

咨询联系人:王霞

咨询电话:0513-87770989

传真电话:0513-875055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公公司确认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