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泰慕士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16.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080.0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5,775.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304.3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 36,400.70 | 36,000.00 | 23,000.00 |
2 |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 14,116.40 | 14,000.00 | 9,000.00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6,304.38 |
合 计 | 60,517.10 | 60,000.00 | 38,304.38 |
截止2023年5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资金额 (未经审计)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
1 |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 23,000.00 | 15,652.93 | 68.06% |
2 |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 9,000.00 | - | 0.00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注 | 6,304.38 | 6,325.70 | 100.34% |
合 计 | 38,304.38 | 21,978.63 |
注: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2年8月完成。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1 |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 |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1、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原计划的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自动化设备满足公司扩充产能的需求。
该项目的建设需要建设厂房并安装新增的生产设备,而市场环境的变化对项目的设备比对、建设施工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宏观环境的影响也使得部分时间段的建设工作出现了一定的延迟,造成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并投产。
基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拟将“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原计划的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自动化设备满足公司扩充产能的需求。
由于该项目系“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将在“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完工后开始建设,因此“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的项目延期将导致“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基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拟将“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建设周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建设周期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规划来看,本次改动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会按照改动后的计划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四、公司相关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将“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放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日常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五、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泰慕士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宗贵 | 王庆鸿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