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蔡美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5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授予239.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8.94元。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