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7  泰慕士(001234)公司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6.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0,800,551.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57,756,709.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3,043,841.0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英瑞”)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佛子岭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账号专户用途账户使用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554748219889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本次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513902831310588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正常使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060828000000115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184264948110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本次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佛子岭路支行1314064019300218227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正常使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0608220000001655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正常使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账号:55474821988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账号:184264948110)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