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35亿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3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的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