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关于与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一、概述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现将该投资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签署《年产70000吨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签署后,双方将按照约定积极推进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年产70000吨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总部项目投资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书》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