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备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2.01 | 《证券类型》 | √ |
2.02 | 《发行规模或数量》 | √ |
2.03 | 《债券期限》 | √ |
2.04 | 《票面金额》 | √ |
2.05 | 《票面利率》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2.07 | 《转股期限》 |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2.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 |
2.11 | 《赎回条款》 | √ |
2.12 | 《回售条款》 | √ |
2.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 |
2.14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2.15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2.16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存管》 | √ |
2.18 | 《债券评级情况》 | √ |
2.19 | 《债券担保情况》 | √ |
2.20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 √ |
2.21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3.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皆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逐项表决通过。
3.上述议案所涉事项皆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或股东大会登记系统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并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5月23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不接受电话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还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登记系统进行线上登记,在微信中搜索“博菲电气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股东大会”栏目,依据提示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公司证券部 邵锦龙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杭平路16号联系电话:0573-87500906传真:0573-87500906电子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5”
2.投票简称为“博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100 |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证券类型》 | √ | |||
2.02 | 《发行规模或数量》 | √ | |||
2.03 | 《债券期限》 | √ | |||
2.04 | 《票面金额》 | √ | |||
2.05 | 《票面利率》 |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
2.07 | 《转股期限》 | √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2.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 √ | |||
2.11 | 《赎回条款》 | √ | |||
2.12 | 《回售条款》 | √ | |||
2.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 | |||
2.14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2.15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
2.16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
2.17 | 《本次募集资金存管》 | √ | |||
2.18 | 《债券评级情况》 | √ | |||
2.19 | 《债券担保情况》 | √ | |||
2.20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 √ | |||
2.21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3.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 √ | |||
6.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股):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备注事项: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