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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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15号《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0,000.00元,股本变更为80,000,000.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051,7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348,3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11,348,300.00元。截至2022年9月26日止,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395,400,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2,800,000.00元(本次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33,800,000.00元,前期已支付保荐费(不含税)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62,600,000.00元于2022年9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其中汇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的8110801012602522463账户金额为人民币92,600,000.00元;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的201000316396365账户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的1204085029200276329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的3304040160000803871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的636860767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362,6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16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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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 8110801012602522463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0.00 |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 201000316396365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77,498,706.8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 1204085029200276329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764,213.07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 | 3304040160000803871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11,055.6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 636860767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26,871.55 |
合计 | 78,300,847.11 |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 金额 |
2022年9月26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金额 | 362,600,000.00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46,006,533.57 |
其中:2022年募投项目支出 | 125,962,346.97 |
2023年1-6月募投项目支出 | 20,044,186.60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加:收回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加:理财收益 | 745,043.76 |
加:利息收入 | 1,982,588.54 |
减:发行费用 | 31,063,020.75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59,955,351.55 |
减:手续费支出 | 1,879.3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8,300,847.11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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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2年10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1,682,200.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868,681.15元。经公司2022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1,682,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5,868,681.15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7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将107,550,881.15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 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名称 | 委托金额 | 委托起始日期 | 委托终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实际到账 收益 | 期末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 5,000.00 | 2022/11/21 | 2023/5/21 | 基础利息率+增值收益率2.75% | 74.5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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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名称 | 委托金额 | 委托起始日期 | 委托终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实际到账 收益 | 期末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 5,000.00 | 2023/5/23 | 2023/10/24 | 基础利息率+增值收益率2.55% | 5,000.00 | |
合计 | 10,000.00 | 74.50 | 5,000.00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万元。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详见附表2。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五、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8,300,847.11元,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1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3,134.83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596.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2022年 | 13,809.9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23年1-6月 | 6,786.2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 | 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 | 27,134.83 | 27,134.83 | 14,600.65 | 27,134.83 | 27,134.83 | 14,600.65 | 12,534.18 | 2024年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000.00 | 6,000.00 | 5,995.54 | 6,000.00 | 6,000.00 | 5,995.54 | 4.46 | |
募集资金合计 | 33,134.83 | 33,134.83 | 20,596.19 | 33,134.83 | 33,134.83 | 20,596.19 | 12,538.64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1-6月 | ||||
1 | 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完全建成,尚未形成独立的生产能力,因此暂未能核算其产能利用率以及实际效益,待项目建成后再单独设立管理体系,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注2: “补充流动资金”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