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