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1  博菲电气(0012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162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50,960.0027,134.83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000.006,0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63,960.0033,134.83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2024年1月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公司需对募投项目进行合理规划与布局,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办理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建设厂房并安装调试新设备。因此,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合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积极推进该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