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沈凯军先生和陈树大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