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发行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6,313,740.00元,保荐机构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7,273,530.50元(已减除前期已付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49,040,209.50元于2022年1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如下:
开户行 | 缴入日期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604013482 | 101,966,623.5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355900100100275017 | 67,036,2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355900100100280073 | 30,000,00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76110122000154185 | 105,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郑楼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19251601040020001 | 12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 | 2022年11月28日 | 1203283229200175697 | 25,037,386.00 |
合计 | 449,040,209.50 |
上述募集资金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8,361,427.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678,782.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11,299,431.32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本金余额为10,5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23,463,180.96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314,379,350.81元,其中差异326,176.28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差异8,757,653.87元系未支付及未置换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金额(元)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604013482 | 活期户 | 81,493,753.0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355900100100275017 | 活期户 | 66,803,629.4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355900100100280073 | 活期户 | 30,053,666.6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76110122000154185 | 活期户 | 113,578.4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郑楼支行 | 19251601040020001 | 活期户 | 120,000,833.3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 | 1203283229200175697 | 活期户 | 24,997,720.01 |
合计 | 323,463,180.9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本金余额为10,500万元;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99,431.3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如下:
1、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目前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研究院扩建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预先投入资金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注:单位可转让大额存单为三年期,期间随时可收回,公司持有该类产品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期末余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 | 10,500.00 | 2022/12/30 | 随时可收回 | 10,500.00 | 3.55% |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本报告披露情况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炜冈科技《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炜冈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炜冈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炜冈科技管理层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通过取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炜冈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炜冈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2022年度,炜冈科技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李明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067.8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9.9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9.9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 | 否 | 30,860.52 | 30,860.52 | 1,090.33 | 1,090.33 | 3.53 | 2023年8月 | / | / | 否 |
2.研究院扩建项目 | 否 | 5,503.74 | 5,503.74 | 4.36 | 4.36 | 0.08 | 2024年12月 | / | / | 否 |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6,703.62 | 6,703.62 | 35.25 | 35.25 | 0.53 | 2024年12月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067.88 | 43,067.88 | 1,129.94 | 1,129.94 | 2.6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已使用2.62%,募投项目正在逐步建设中。详见本报告三(一)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 无此情况 |
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此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此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此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八)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九)及本报告五 |
注:本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