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22年的工作中,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公正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我们勤勉尽责,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调查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我们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每一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讨论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方面运作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反对或弃权。我们于2022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戴文武 | 8 | 8 | 0 | 0 |
施秋霞 | 8 | 8 | 0 | 0 |
轩凡林 | 8 | 8 | 0 | 0 |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3次。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采用了网络投票等经济、便捷的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了便利。我们于2022年度具体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股东大会 |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戴文武 | 3 | 3 | 0 | 0 |
施秋霞 | 3 | 3 | 0 | 0 |
轩凡林 | 3 | 3 | 0 | 0 |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占多数,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2022年我们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1、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审计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在公司的规范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根据《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和《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规定,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3、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2022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公司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对“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对“关于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对“关于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对“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我们通过视频会议、高层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
1、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披露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2、我们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以及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我们都是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我们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总结
以上是我们2022年度述职情况。在2022年一整年,我们积极主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勤勉尽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文武、施秋霞、轩凡林
2023 年4月27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施秋霞: | 戴文武: | 轩凡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