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炜冈科技(001256)公司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炜冈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3,565.35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64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6,313,7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5,634,957.8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8,782.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情况
金额投入比例
1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30,860.5215,166.6849.15%
2研究院扩建项目5,503.74193.673.52%
3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6,703.62480.757.17%
合计43,067.8815,841.1036.78%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 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2023年8月2023年12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49.15%。由于近年来外部环境形势严峻多变,造成施工组织难度加大,安装调试进度等受到了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8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

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炜冈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 李明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