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6-02-11  炜冈科技(00125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炜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311,1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04%)。炜仕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55,858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今日收到炜仕投资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情况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炜仕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企业4,311,1783.02%

注:总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42,612,558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炜仕投资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55,858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2.9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00%(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2026年3月13日起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区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炜仕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1、已履行完毕(2020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23日,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了公司新增股份4,311,178股。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增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2、已履行完毕(2022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5日)。3、已履行完毕(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6月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为13.64元/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调整为13.47元/股。上市后六个月内未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
4、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了《股权激励细则》,同意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以6.16元/股的价格增发4,311,178股股份并授予公司员工,获授股份的激励对象自授予日(2020年12月23日)起36个月内,激励对象通过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处置,授予日起36个月后,可按该细则约定的比例分期解除限售,分别为40%股份对应的36个月、30%股份对应的48个月、30%股份对应的60个月。月期末收盘价为18.12元/股,未出现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的情形,未触及前述股东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延长六个月的承诺。4、已履行完毕(2020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截止2025年12月30日,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解除限售股份数量4,311,178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炜仕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全部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炜仕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不存在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情形。

(五)在减持股份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督促炜仕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