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总经理王博先生辞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王博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王博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博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博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运营,王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此页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