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3年10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可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