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顺应国家政策趋势,大力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19.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 | 311,682.86 | 138,6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59,400.00 | 59,400.00 |
合计 | 371,082.86 | 198,000.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出具的《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批复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于新疆哈密市三塘湖地区。项目投资总额为311,682.86万元,拟投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8,600.00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和目标
本项目所在地区经济总量偏小,经济增长方式单一,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小城镇基础建设滞后,各类社会服务功能不够完善,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实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须改善以往依赖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一经济结构,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潜在优势,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逐步提高科技含量,增进经济效益。随着国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该地区丰富的风能、太阳能,把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建设作为今后经济发展的产业之一,以电力发展带动相关产业,促进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任重而道远的意义。
储能+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带动地区相关产业如建材、交通、设备制造业的发展,为扩大就业和发展第三产业将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带动和促进地区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新能源的相继开发,储能+新能源将为地方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产业发展方向
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雄心峰会上发表《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重要讲话,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哈密地区风资源及光资源十分丰富,属于清洁可再生能源,储能配套新能源项目开发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不仅可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还将增加国家清洁能源战略储备,为国家早日实现能源绿色转型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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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能源电力结构调整的需要
2021年5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号),要求:“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实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0%左右的目标”。依据国家政策,新能源发电企业建设“储能+新能源电站”不仅对电网起到补充作用,而且有助于当地能源结构的调整,对促进新疆自治区能源生产、消费革命具有重要意义。
(4)符合区域产业政策指导方向并为储能产业起到领先示范作用
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布局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加快构建新疆自治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新疆发改委会出台了《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提出配套储能推进路径。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自建、合建、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等方式,开展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一种途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明确指出,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按照20%(时长4小时)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的优先并网。结合我区电网消纳实际,对建设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项目的企业,允许配建储能规模4倍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新型储能实证基地是以推动储能行业发展为目标的开放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对储能先进设备、产品、方案开展户外实证对比,对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展户外实验,对主要设备、产品性能、指标等开展户外检测。通过建设新型储能实证基地,开展储能关键设备、产品、系统的户外实证、实验、检测工作,可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实际应用效果提供科学的检测对照数据支撑,为国家制定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在哈密三塘湖地区布置新能源+储能项目对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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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化石能源资源被急剧消耗,储量有限的一次性能源,以及利用一次性能源所带来的环境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和人类的生存环境。对此,我国提出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计划,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发和推广太阳能、风能和潮汐能等新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的比重,并且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本项目拟在新疆哈密三塘湖地区新建风电+储能项目,该地区风能资源充足,可以有效降低煤炭资源的使用,缓解高碳排放带来的环境问题,契合国家低碳经济战略,国家一系列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鼓励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利保障。
(2)项目所在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具有良好的运营前景
本项目位于新疆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项目中心距哈密市直线距离约175km, 距离三塘湖镇约62km,场址区为戈壁丘陵地形,海拔高度介于580~720m 之间,场址西部有G575、南部G331高速经过,对外交通条件便利,现场施工条件好。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800MW,设计安装128台6.25MW 风机,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置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系统,施工工期1年。
该风电场主风向主风能以为西北(NW)风、西西北(WNW)频率最大,盛行风向稳定。风速春夏季大,秋冬季小;白天小、夜间大。本风电场测风塔110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介于7.65 m/s~8.19m/s 之间,平均风功率密度介于704W/m2~807W/m2 之间。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判定该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5 级。本风电场标准空气密度下110m 高度50 年一遇最大风速为
34.72m/s,小于37.5m/s。测风塔70m~90m 高度湍流强度介于0.067~0.08 之间,湍流强度较弱。
综上,本项目所处地区具有很好的风能开发利用价值,适于建设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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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储能市场技术成熟可靠,符合电网发展需要
电化学储能是储能市场保持增长的新动力,无论是从全球还是中国装机情况来看,2018年都可以说是电化学储能的元年,亦是爆发式增长的一年。2018年我国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072.7MW,同比增长175.2%,占我们储能市场装机规模比重从2017年1.35%提升到2018年的3.43%,2019年我国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592.3MW,同比增长48.4%,占储能市场装机规模比重从2018年3.43%提升到2019年的4.90%,2020年我国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容量为
785.1MW,装机规模达到2,377.4MW,从2019年4.90%提升到2020年的7.41%,2021年,中国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规模大幅度增长至1,844.60MW。目前,电力储能市场技术已步入大规模应用阶段且技术成熟可靠。
2023年,新型储能发展迅速,国内已投运储能设备装机超3GW。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6,687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1小时。其中,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约2,260万千瓦/4,870万千瓦时,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
从储能作用来看,电力储能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需求响应支撑等多种服务,是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能够作为输电网投资升级的替代方案,能够延缓输电网的升级与增容,是提升电网输送能力,降低输变电投资的重要途径。综上,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合国家政策发展建设“可再生能源电站+储能”模式,符合国家电网的发展需要。
(4)公司具有运营经验优势和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从事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并建设、运营、管理数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多年以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经验和经营管理经验,可快速将现有业务的管理经验运用到新地区、新项目上,一旦风光电基地建成,无论在人员配备或是技术支持都能快速响应。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公司目前已在哈密地区建设运营哈密国投新风三塘湖第三风电场A区200MW风电项目、哈密新风能源烟墩第七风电场A区200MW风电项目、伊吾淖毛湖
49.5MW风力发电项目、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哈密新风恒远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等风力发电项目,公司对于在哈密地区建立风电项目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本项目的投建,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哈密地区的风电装机规模,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稳定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已培育出一支文化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的高素质年轻人才队伍。公司已熟练掌握风光电系统技术和智能监控技术,这些技术不仅可以有效监测发电情况,并且有助于分析风机设备、光伏组件的发电指标和关键零部件的实时运行参数,实时反馈到研发和运维领域。因此,经验优势和人才优势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11,682.8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8,600.00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占比 |
1 | 风电场工程 | 301,565.21 | 96.75% |
1.1 | 施工辅助工程 | 4,202.55 | 1.35% |
1.2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252,722.21 | 81.08% |
1.3 | 建筑工程 | 22,792.96 | 7.31% |
1.4 | 其他费用 | 16,122.28 | 5.17% |
1.5 | 基本预备费 | 2,958.40 | 0.95% |
1.6 | 建设期利息 | 2,766.81 | 0.89% |
2 | 送出工程 | 10,117.65 | 3.25% |
2.1 | 建设施工及设备投资 | 10,000.00 | 3.21% |
2.2 | 建设期利息 | 117.65 | 0.04% |
静态投资合计 | 308,798.40 | 99.07% | |
建设期利息合计 | 2,884.46 | 0.93% | |
项目总投资 | 311,682.8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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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0.38%,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9.09%,投资回收期为11.3年,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好。
6、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7、项目实施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8、项目核准情况
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于2022年7月4日取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具的《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本项目已于2022年10月20日取得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哈市环监函[2022]134号)。
(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5.94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资本实力、增加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风电项目的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发展风光互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地位。本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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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缓解运营资金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财务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并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可用于偿还银行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得到显著增强,提升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影响,短期内可能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出现下降。但长期来看,随着项目并网投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将相应提升,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亦会随之提高。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使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始运营,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提升,投资项目带来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从而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好的盈利能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国内和国际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背景下新建的。项目拟建场址风能及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相关自然条件符合项目建设需要。新建本项目不仅可利用当地的风能、太阳能资源,符合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又可对缓解当地电力供需矛盾起到一定作用,同时在减少温室效应气体排放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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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及项目陆续实施完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将进一步得到提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