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22  立新能源(001258)公司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或“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建”)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9,3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电建出具的《关于减持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电建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相关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4月7.809,333,3001.00%

注: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71,692,2007.6813%62,358,9006.68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692,2007.6813%62,358,9006.681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山东电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立新能源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山东电建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山东电建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此前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数量;山东电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4.山东电建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山东电建不存在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减持股份及稳定股价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电建《关于减持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