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6-05  利仁科技(001259)公司公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对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 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2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和公司对问询函所 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5

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3.35 亿元,同比增长29.92%。你公司在 建工程主要为“利仁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预算总额为5.25 亿元, 当期新增投入0.77 亿元,工程进度为63.87%。同时,应付账款中工程款余额从 期初的1.05 亿元大幅下降至期末的0.21 亿元。年报显示,该项目已两次延期, 最近一次延期至2027 年9 月30 日。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利仁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的具体确定方 法和依据,说明是否聘请了独立第三方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实物进度进行测量 和确认,并提供截至报告期末的工程进度报告和监理报告;说明该项目长期未 转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通过延迟转固少提折旧从而 虚增利润的情形。

(2)逐项列示应付工程款从期初1.05 亿元下降至期末0.21 亿元的详细构成 和变动原因,包括本期支付的前期欠款金额、本期新增工程款金额、各笔大额 付款对应的工程进度节点、收款方名称及其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在建工 程持续大额投入的情况下,应付工程款大幅下降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延迟 转固、突击支付工程款或资金被占用的情况,在建工程投入是否真实。

(3)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展、设备采购及安装情况、装修方案优化及决策 周期,分析项目从原计划2025 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两次延期至2027 年9 月

30 日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说明延期事项是否已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 存在因资金问题或项目实质性停滞导致延期的情形。

(4)区分采购类别,说明“利仁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前五大供应 商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当年度采购金额及 占比、预付账款、预付账款账龄、应付账款、采购内容、付款政策;说明上述 供应商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大幅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投 资活动现金流出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未来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安排、融资计划 及资金保障措施,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可能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建设延 期或停滞。

(6)说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减值测试,并提供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关键参数及测试结论。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对在建工程投入真实性、 工程进度确认方法、应付工程款变动合理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 据及核查结论,说明对主要工程供应商的函证情况及资金流向核查情况,是否 存在预付工程款长期未结算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说明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并对募投项目效益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已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有效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运行正 常。

公司“年产910 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 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两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与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

规定。公司募集资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延期均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实际用途与募投项目计划一致,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募投项目效益的真实性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效益承诺,“年 产910 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 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因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投产,尚未产生效益。

利仁科技募投项目效益真实。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流水;实地走访并获取公 司专户流水。

2、前往募投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并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未来计划;

3、查阅招股说明书及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可研报告;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涉及的三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相关公告文件;

5、获取并抽查公司募投项目相关的合同、发票、支付单据。

(二)核查意见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公司募投项目效益真实。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璇

邬海波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