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2、董事会会议在2023年6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2023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8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69元/份调整为26.49元/
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3.15元/股。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秋霞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