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全体监事同意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2、监事会会议在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通过本次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