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2-07  宏英智能(001266)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英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宏英智能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6.00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61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887.9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31.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3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4-0000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32,901.9432,901.94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350.033,350.03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4,279.3824,279.38
合计60,531.3560,531.35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及剩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29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剩余金额(含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1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32,901.9423,362.1511,204.61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350.03601.622,893.59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4,279.385,331.9820,498.15
合计60,531.3529,295.7534,596.35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剩余金额差额为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三、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及基本情况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350.03万元,其中办公场地租赁1,148.49万元,装修工程投入868.00万元,设备购置投入1,228.70万元,基本预备费104.84万元,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营销网点,其中分为区域中心、重点区域、一般区域三类网点建设,通过在各个营销网点设立办事处,配置办公设备、办公信息化系统软件、产品展厅等,并且配备专业运营及售服人员,辅以加强公司产品市场推广及品牌建设。在巩固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分挖掘已有市场的销售潜力,实

现公司营销网络从量变到质变的转换,全面提高公司的营销网络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消化新增产能、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营销渠道,加强公司品牌辐射能力和提高市场渗透率,实现品牌形象与产品定位理念一致。截至2024年11月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01.62万元,预计结余募集资金金额2,893.59万元(含利息及收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24,279.3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00万元,土建工程及装修6,100.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5,815.60万元,研发费用投入11,668.00万元,基本预备费595.78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建设、先进研发和测试设备购置及安装、专业研发团队扩建等。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建立在现有研发资源基础之上,以公司的主导产品结构为基调,围绕公司“四化”战略,即智能化、电动化、互联化、无人化四个重点方向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研究运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能化制造领域的应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5,331.98万元,预计结余募集资金金额20,498.15万元(含利息及收益)。

综上,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23,391.74万元(含利息及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与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导致项目不再符合市场需求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在综合评估客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后,认为现阶段不适于继续投资建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3,391.74万元(含利息及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1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2025年2月25日2025年10月30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延期的原因

“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为基建项目,2022年受外部环境等不可抗力的影响,相关审批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等复工时间延迟,项目筹备及施工进度等推进受限。为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经过审慎评估论证,对“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五、本次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部分募集资金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拟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客观经济环境、行业经营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公司拟将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23,391.74万元(含利息及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中仍有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公司将在以上理财产品到期时赎回并将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将该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待全部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到募集资金专户并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3,391.74万元(含利息及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注销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3,391.74万元(含利息及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助力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3,391.74万元(含利息及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扩产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亮杨 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