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5-03-28  汇绿生态(001267)公司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3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3月11日)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6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中12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之前,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均未获知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信息,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另有4名激励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后,经公司核查,该4名激励对象在知情期买卖公司股票时仅知悉公司正在推进本激励计划相关工作且其为拟激励对象,并未获悉本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和核心要素,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做出的判断且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考虑该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业务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交易属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自营股东账户进行交易的自营投资业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该股票系将其作为一揽子股票组合用于股指期货、个股期权、股指期权、场外衍生品风险对冲以及 ETF 基金成分股的投资行为,该投资行为是基于投资策略执行的交易操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的相关部门未参与涉及上市公司项目的论证和决策,亦不存在利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