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67证券简称:汇绿生态公告编号:2026-06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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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05号龙湖清能武汉滨江国际29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提案1-提案3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8人,代表股份395,410,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6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9,562,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6人,代表股份165,848,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28%。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4人,代表股份16,46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3人,代表股份16,403,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9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因工作原因,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谭锐锋律师、欧阳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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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 总表决情况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394,948,270 | 430,800 | 31,600 |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15,999,784 | 430,800 | 31,600 |
|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 | 99.8831 | 0.1090 | 0.0080 |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 | 97.1911 | 2.6169 | 0.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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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比例(%)
| 股份总数比例(%) |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表决结果: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总表决情况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394,944,970 | 432,000 | 33,700 |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15,996,484 | 432,000 | 33,700 |
|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99.8822 | 0.1093 | 0.0085 |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97.1711 | 2.6242 | 0.2047 |
本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为马来钧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总表决情况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394,832,670 | 503,900 | 74,100 |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15,884,184 | 503,900 | 74,100 |
| 占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99.8538 | 0.1274 | 0.0187 | 占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96.4889 | 3.0610 | 0.4501 |
本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谭锐锋律师、欧阳松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