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8.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29,179.50元,扣除各类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0,642,944.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786,234.96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2年6月27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377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或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1 |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3,904.31 | 13,904.31 |
2 | 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 13,764.65 | 10,645.23 |
3 |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12,868.96 | 11,329.08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合计 | 49,537.92 | 44,878.62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1 |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800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139,043,100.00 | 67,878,982.47 |
2 | 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 106,452,300.00 | 84,662,780.84 |
3 |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113,290,834.96 | 45,879,446.26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合计 | 448,786,234.96 | 288,421,209.57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因素,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2023年4月 | 2024年12月 |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相关物流、人员、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均受到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稳步推进,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合精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针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与决策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