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或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继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扬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可满足全资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扬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拟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地块投资开发建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签署<北滘镇坤洲工业区大道北侧、群力路东侧KZ5地块投资开发建设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扬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拟与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签署《北滘镇坤洲工业区大道北侧、群力路东侧KZ5地块投资开发建设协议》及相关文件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地块投资开发建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