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2.00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制定<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8.00和提案11.00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5.00至提案9.00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9:30—17:00
2、登记地点: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登记
4、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葛涛
2、联系电话:0471-3252496
3、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
4、邮编:010070
5、电子邮箱:service@ojingquartz.com
(三)注意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回执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69;投票简称:“欧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本人/本机构持有 股“欧晶科技”(001269)股票,拟参加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本人/本机构持有 股“欧晶科技”(001269)股票,作为“欧晶科技”(001269)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制定<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 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