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晶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7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欧晶转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欧晶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变更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欧晶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拟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27098
(三)证券简称:欧晶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3年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年;
3、发行规模:人民币4.70亿元;
4、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80%,第四年
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5、起息日:2023年11月24日;
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21日
(四)召开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00前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21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本次会议适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内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一)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
议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信金融大厦35层
联系人:姜淼
联系电话:0755-81981534
联系传真:0755-82135199
邮编:518000
邮箱:jiangmiao1@guosen.com.cn
八、附件附件一: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二:关于“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附件一: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 是(选择“是”则无表决权) | 否 |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2、债券清偿义务继承方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签名/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 证券账户号码 | 持有债券名称 | 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1张) |
合计
年月日
(本函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本函请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国信金融大厦35层
邮编:518000
收件人/联系人:姜淼
联系电话:0755-81981534
或扫描后电邮至:jiangmiao1@guosen.com.cn
附件二:
关于“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参加“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欧晶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法人债券持有人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债券持有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本委托书请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国信金融大厦35层邮编:518000收件人/联系人:姜淼联系电话:0755-81981534或扫描后电邮至:jiangmiao1@guose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