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已获悉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同意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马广富、夏成才、蒋国良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