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铖昌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范金华 | 联系电话:0755-81981588 |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冬 | 联系电话:0755-819815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无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无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无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8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3月28日 |
(3)培训内容 |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0.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96%。现场检查了解到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受如下因素影响:1、受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及下游行业价格体系的影响,公司毛利率相比上年同期下降8.95个百分点。2、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2,474.77万元,同比增长57.18%;公司新增经营场所产生的租赁费用增加577.97万元。3、近年来公司销售收入增加,下游回款周期时间较长、应收账款的账龄有所增加,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126.23万元;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81.51万元。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无 |
3、“三会”运作 | 无 |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无 |
6、关联交易 | 无 | 无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无 |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无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无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内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分红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保荐代表人由朱树李变更为韩冬,变更原因为朱树李发生工作变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金华 韩冬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