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昌科技: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次拟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100股及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483,560股,共计1,531,66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31,660股。
4名离职的激励对象:
序号 | 姓名 | 职务岗位 |
1 | 吕金杰 | 核心骨干人员 |
2 | 杨懿龙 | 核心骨干人员 |
3 | 刘亮亮 | 核心骨干人员 |
4 | 舒珊珊 | 核心骨干人员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