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池)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池)本人作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速达股份”)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2024年4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1996年8月至1999年9月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年4月至2005年7月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区域运营经理;2005年7月至2008年9月任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任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0年9月至2013年2月任南京海峡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任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堂堂加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3年10月至今任上海昭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速达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会上从本人专业角度发表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4年度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充分沟通讨论了公司财务报告、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充分沟通讨论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组织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充分沟通讨论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3次,重点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4年1-6月会计报表审阅过程中,本人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审阅计划,在审阅过程中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进行多轮沟通,及时了解审阅工作实施进展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阅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于2024年4月29日被聘任为速达股份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召开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研发生产情况,并根据所掌握的行业动态、专业知识积极提供建议。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提供多样化联系方式确保沟通渠道顺畅,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场工作时间10天,与上届独立董事李云现场工作时间合计20天。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各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合理稳定回报股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会前,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人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本人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态度,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职责,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池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