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彬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8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252.6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4,300.92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本金、暂时补流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1 | 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 45,239.95 | 1,057.75 | 44,271.59 |
2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2,181.66 | 2,194.87 | 29.33 |
合计 | 47,421.61 | 3,252.62 | 44,300.92 |
注: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原定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变更新项目后,需延期至2028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上述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正常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