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彬科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8-29  一彬科技(001278)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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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彬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彬科技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0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0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57,769.3945,239.9515,264.05
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9,000.002,181.662,224.23
合计76,769.3947,421.6117,4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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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变更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项目为“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原规划项目拟建设产能为:内外饰塑料件300万套/年、汽车电子件150万套/年、导电铜排及新能源专用件450万套/年。

本次变更后,项目建设内容拟变更为内外饰塑料件750万套/年、汽车电子件150万套/年、模具250件/年及聚丙烯材料13,333吨/年。同时,公司拟将原用于铜排及新能源专用件生产线的投资资金,变更用于内外饰塑料件生产线、模具及聚丙烯材料投资;并新增慈周巷11202504#、企业路地下空间地块作为项目实施地点,主要用于AGV物流流通、地下通道建设。此外,结合项目建筑工程实施情况及土地招拍挂的实际投入情况,公司将原规划中土地购置费由8,603.00万元调整为10,481.24万元,建筑工程费、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分别由21,910.58万元、20,776.89万元、991.79万元调整为24,910.74万元、16,033.89万元、856.4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及项目建设周期均保持不变。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自公司上市以来,在确保与现有客户的项目合作保持稳健情况下,积极开拓新能源车企客户及项目,新增定点项目产品大类涵盖内外饰塑料件、金属件、汽车电子件、新能源专用件四大品类,公司的客户结构、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

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变化、客户交付安排及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一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先行投产募投项目中的导电铜排及新能源专用件产品。基于上述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原规划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方向,对募投项目中“导电铜排及新能源专用件450万套/年项目”的投入结构及产能配置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后项目情况概况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后,“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将在原规划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发展,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原规划建设“内外饰塑料件300万套/年、汽车电子件150万套/年、导电铜排及新能源专用件450万套/年”产能,调整后的项目变更为建设“内外饰塑料件750万套/年、汽车电子件150万套/年、模具250件/年及聚丙烯材料13,333吨/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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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和项目建设周期不变。经初步测算,本项目变更后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3.01%,静态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约为8年。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22,000.00万元,净利润7,040.14万元。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均系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慎重研究后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不利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和效益实现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0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将在募投项目“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的规划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原规划建设“内外饰塑料件300万套/年、汽车电子件150万套/年、导电铜排及新能源专用件450万套/年”产能,调整后变更为建设“内外饰塑料件750万套/年、汽车电子件150万套/年、模具250件/年及聚丙烯材料13,333吨/年”,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和项目建设周期不变。该事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顺应行业趋势加大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

见

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对“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均系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慎重研究后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