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锻造: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76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三联锻造”)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所具备从事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等专项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三联锻造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
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莲,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三联锻造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楚江新材、三联锻造、瑞鹄模具、恒泰股份、百甲科技、诚拓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中旗股份、浩淼科技、国盾量子、禾盛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超,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童苗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纳智能、华茂股份、科大智能、贝斯美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莲、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莲、杨文建、许超、项目质量复核人童苗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容诚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容诚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认为容诚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4年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资质、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方面的要求。容诚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2024年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在与公司过去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五)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