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技”)与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签署了《借款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字(0241)号),借款金额3,000万元,并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签署了委托保证合同(编号:深担增信(2023)年委保字(0241)号),委托深担增信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3,000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与中小担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担字(0241)号),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3,000万元。同时曙鹏科技以其名下的专利(专利权名称:
锂离子电池及其制造方法;专利权人: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质押物与中小担签署了《质押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担字(0241)号),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3,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0033477H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社区超顺工业区2号101,人民路221号楼房六101、楼房七101
注册资本:9,337.08252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及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的生产。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曙鹏科技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经审计) | 2023年3月末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0,729.51 | 86,569.83 |
负债总额 | 49,830.98 | 55,430.72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6,698.00 | 10,435.85 |
流动负债总额 | 41,967.66 | 47,808.93 |
净资产 | 30,898.53 | 31,139.11 |
项目 | 2022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7,294.14 | 14,054.77 |
利润总额 | 2,721.30 | 83.99 |
净利润 | 2,683.06 | 160.53 |
经查询,曙鹏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借款人: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贷款人: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保证人: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保证人: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3,000万元
3.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4.保证方式: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般保证担保)、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质押担保)
5.质押担保物:专利权(专利权名称:锂离子电池及其制造方法;专利权人:
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逾期利息、服务费;应向中小担承担的违约金;中小担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8.质押保证期间:贷款人或保证人清偿全部债务后,《质押担保合同》终结。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60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45,7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98.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40,387.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62.37%。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曙鹏科技与中小担签署的《借款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字
(0241)号);
2.公司与中小担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担字(0241)号);
3.曙鹏科技与深担增信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编号:深担增信(2023)年委保字(0241)号);
4.曙鹏科技与中小担签署的《质押担保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3)年借担字(024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