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9  豪鹏科技(0012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08,056.15万元(指人民币,下同)及其孳息(孳息以实际划转日金额为准)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提供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不用作其他用途,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按照《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本次批准的借款总额范围内,决定后续具体借款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1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943.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056.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8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5B0159)。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
1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233,691.77108,056.15广东豪鹏
合计233,691.77108,056.15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08,056.15万元及其孳息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东豪鹏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上述借款公司将转至广东豪鹏募集资金专户,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借款期限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基于资金监管及安全考虑,公司可根据前述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发放。上述借款仅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按照公司《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本次批准的借款总额范围内,决定后续具体借款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4P9L55G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38号法定代表人:潘党育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组、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37,876.50245,704.84
负债总额33,956.48141,559.95
净资产103,920.02104,144.90
项目2022年1-12月 (经审计)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425.2817,114.16
利润总额-532.67-146.21
净利润-360.96189.44

五、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东豪鹏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提供借款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及广东豪鹏将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东豪鹏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08,056.15万元及其孳息向广东豪鹏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进行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08,056.15万元及其孳息向广东豪鹏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08,056.15万元及其孳息向广东豪鹏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