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豪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2月19日,公司已触发“豪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鉴于“豪鹏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环境、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目前股价未能客观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豪鹏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日起未来六个月(即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内如再次触发“豪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8月20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豪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关于不向下修正“豪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董事长潘党育先生、董事潘胜斌先生、郭玉杰先生、廖兴群先生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