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鹏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24071600000138),融资额度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能源”)与浦发银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编号:
BC2024071600000140),融资额度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34202400000013),为浦发银行对博科能源的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亿元整为限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2.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供应链”)与浦发银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24071600000141),融资额度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同时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34202400000014),为浦发银行对豪鹏供应链的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贰亿元整为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根据公司业务战略调整安排,为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提高采购效率,公司已于2023年6月将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的交易结算主体变更为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供应链”),并出具了《担保函》,保证期限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外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供应商出具担保函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鉴于《担保函》中保证期间已到期,为继续保证豪鹏供应链与各供应商的友好稳定合作,近日公司重新出具了《担保函》,为豪鹏供应链向供应商采购电池相关生产物料产生的货款、违约金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限额合计人民币贰亿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41383D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4号101、201、301、401、501,厂房B栋201、301、401、501
注册资本:9,881.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电动自行车电源模块、笔记本电池组、移动电源、电池保护板、充电器、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组、锂聚合
物电池组、锂电池组、镍氢电池组、镍锌电池组;电池相关零配件销售;电池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组加工服务;LED、电源管理系统、能源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特种车技术的开发;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等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博科能源100%股权。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经审计) | 2024年3月末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50,052.16 | 137,605.42 |
负债总额 | 112,735.82 | 99,356.88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0,865.00 | 16,635.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00,758.13 | 87,892.84 |
净资产 | 37,316.33 | 38,248.54 |
项目 | 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42,197.91 | 29,399.54 |
利润总额 | 2,790.99 | 797.23 |
净利润 | 3,069.93 | 797.24 |
经查询,博科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XTP41成立日期:2022年11月8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潘党育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罗山工业区9号第10栋厂房40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贸易经纪;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
能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豪鹏供应链100%股权。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经审计) | 2024年3月末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0,504.92 | 61,598.75 |
负债总额 | 50,475.90 | 61,513.13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50,475.90 | 61,513.13 |
净资产 | 29.02 | 85.62 |
项目 | 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0,018.78 | 8,789.87 |
利润总额 | 38.70 | 75.46 |
净利润 | 29.02 | 56.60 |
经查询,豪鹏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编号分别为:BC2024071600000140、BC2024071600000141)及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分别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ZB7934202400000013、ZB7934202400000014),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债务人: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保证额度:最高额保证,即公司为博科能源提供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亿元最高债权额、为豪鹏供应链提供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2亿元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融资额度协议》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就豪鹏供应链自本担保函盖章生效之日起向供应商采购电池相关生产物料产生的货款、违约金向供应商合计提供一个在人民币贰亿元整范围内的最高额保证。该最高额保证为供应商设立,担保供应商累计债权总和在人民币贰亿元整范围内的相关债权。《担保函》自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60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7,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35.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36,993.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53.48%。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博科能源、豪鹏供应链与浦发银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编号分别为:BC2024071600000138、BC2024071600000140、BC2024071600000141);
2.公司为博科能源、豪鹏供应链提供担保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ZB7934202400000013、ZB7934202400000014);
3.《担保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