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2,460.1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增值税)758.89万元,合计置换资金为253,219.08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0万股,发行价格9.60元/股,共募集资金720,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6,544.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455.8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72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规模 | 拟使用募集资金 规模 |
1 | 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2×1,000MW) | 756,378.00 | 420,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0 | 180,000.00 |
合 计 | 936,378.00 | 600,000.00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可以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超过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经营收益及现金流、银行贷款,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部分款项。截至2023年4月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252,460.19万元,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2,460.19万元,预先投入的资金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2×1,000MW) | 756,378.00 | 420,000.00 | 252,460.19 | 252,460.19 |
合 计 | 756,378.00 | 420,000.00 | 252,460.19 | 252,460.19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需支付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6,544.14万元(不含增值税),截
至2023年4月4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758.89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58.89万元(不含增值税),预先支付的资金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类别 |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值税)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 |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承销及保荐费 | 33,211.32 | 113.20 | 113.20 |
审计及验资费 | 1,792.45 | 402.83 | 402.83 |
律师费 | 720.00 | 154.72 | 154.72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 561.32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 259.05 | 88.14 | 88.14 |
合计 | 36,544.14 | 758.89 | 758.89 |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2,460.1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58.89万元,合计置换资金为253,219.08万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2,460.1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58.89万元,合计置换资金为253,219.08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5日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8592号),认为:陕西能源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4月4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8592号);
5.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