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497,362,917.9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964,701,340.82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750,000,000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87,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51%,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
三、公司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考虑公司经营业绩与投资计划合理安排的基础上,公司制订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可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