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订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几内亚西芒杜铁矿项目带式输送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三)的中标单位,中标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62,748,157.30元。近日,公司与WINNING CONSORTIUM SIMANDOU SAU签订了《西芒杜铁矿项目带式输送机(标段三)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金额为762,748,157.30元人民币,现将合同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方
1、买方:WINNING CONSORTIUM SIMANDOU SAU
2、卖方: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62,748,157.30元。
(三)供货及服务范围
本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为12台输送机主体及部分配套设施。
(四)供货期:卖方按合同约定分批次向买方供货。
(五)付款方式:买方按合同条款分进度向卖方付款。
(六)违约责任: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出现违约情况,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七)合同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后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海外市场竞争优势。合同顺利履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输送机械设备领域的影响力,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本合同的签订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三)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已正式签订并生效,合同中已就供货范围、供货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仍可能存在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其他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西芒杜铁矿项目带式输送机(标段三)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